威剛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發行新股案、上限3000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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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0)威剛-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0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擬發行普通股上限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00,000,000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及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議定後辦理。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由本公司及從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發行股數10%,採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75%,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整股,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之權利義務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於呈奉主管機管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議定,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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