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瑞董事會通過解除董事兼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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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2)保瑞-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董事兼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1.董事會決議日:112/01/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董事長兼總經理-盛保熙 (2)董事兼副總經理-陳世民 (3)副總經理-王錦菊 (4)副總經理-張振棠 (5)協理-李之傑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盛保熙:保瑞聯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保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景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陳世民:保瑞聯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3)王錦菊:保瑞聯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保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張振棠:景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景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5)李之傑:保瑞聯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本公司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盛保熙董事長及陳世民董事已利益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經濟部1020107經商字第10102446320號函釋意旨辦理。 (2)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將提最近一次股東會討論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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