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鑫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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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8)廷鑫-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自然人董事:顏德新 (2)法人董事代表人:永荃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顏禎葳 (3)法人董事代表人:永荃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莊玉珠 (4)法人董事代表人:永荃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蔡啟新 (5)獨立董事:蔡宏毅 (6)獨立董事:劉清利 (7)獨立董事:梁勝亮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58,960,040權 (其中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0權) 反對權數:179,549權 (其中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0權) 無效權數:0權 (其中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0權) 棄權及未投票權數:798,988權 (含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0權) 贊成本案之表決權數占總表決權數98.36%,已超過出席總表決權2/3以上,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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