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明董事會決議112年股東會通過私募有價證券案,期限屆滿後不繼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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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0)錦明-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2年股東會通過私募有價證券案,期限屆滿後不繼續辦理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03/14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NA 3.追補發行日期:NA 4.變動原因:本公司於民國112年6月12日股東會決議發行私募普通股以30,000,000股為上限,及發行私募轉換公司債以 3,000張為上限,視適當時機及市場狀況,擇一或以搭配之方式,預計募集額度上限為300,000仟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三次辦理。因期限將至及作業時程限制,決議不辦理私募計劃。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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