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新網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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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9)欣新網-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欣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德仁 (2)董事:新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正義 (3)董事:新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盈助 (4)董事:鑫星采有限公司代表人:張雅雲 (5)獨立董事:徐偉初 (6)獨立董事:黃冠華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二分之一以上表決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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