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峰董事會決議112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有擔保可轉換債案,剩餘期限內不繼續進行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538)正峰-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辦理私募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進行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04/11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 3.追補發行之日期:經考量無法於期限內完成辦理,擬不繼續進行該私募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 4.變動原因:不適用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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