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晶董事會通過辦理現增5千萬股案,首次發行3千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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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2)合晶-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7/11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是,預定發行期間為自首次發行申報生效日起二年內發行完畢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總面額:新台幣500,000,000元,發行總股數:50,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首次發行總面額新台幣300,000,000元,首次發行總股數:30,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剩餘總面額新台幣200,000,000元,剩餘發行總股數:20,000,000股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規定訂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額10%~15%由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10%,計5,000仟股對外以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發行總額75%~80%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及逾期未拼湊成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研發設備及相關資本支出。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相關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及辦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實際發行價格擬授權董事長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以訂價基準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70~86%內,與主辦承銷商依當時市況共同議定之。 (3)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條件、計畫項目、暫訂價格、預定進度及預計產生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項,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核定及為因應客觀環境需予修正或變更,及向主管機關申請延期或撤銷,或前述各項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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