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能服董事會通過取得台北市內湖區使用權資產,計約258萬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692)進能服-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標的物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257號6樓及固定車位 標的物二:上述同址5樓會議室及臨時車位(視公司需求不定期租借使用) 2.事實發生日:113/7/12~113/7/1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標的物一之租賃面積約213.92坪及固定車位1個;標的物二不定期租借會議室1間及臨時車位1個。 (2)每單位價格:標的物一每月每坪租金約新台幣1,000元(未稅),每月租金新台幣214,000元(未稅),每年租金新台幣2,568,000元(未稅);標的物二每年租金新台幣9,524元(未稅)。 (3)交易總金額:標的物一及二之使用權資產總金額約新台幣2,577,524元(未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進金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其與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符合公司整體營運需求(原址續租)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惠普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建物),鄒開鑄(土地)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關係 (4)前次移轉日期:97年5月15日 (5)前次移轉金額:建物新台幣18,270,397元,土地新台幣35,206,774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租期:標的物一及二均自113年10月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2)付款條件:標的物一按月支付租金新台幣214,000元(未稅);標的物二按年支付租金新台幣9,524元(未稅)。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決定方式:雙方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地區租金行情議價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本公司營運需求(如作為辦公場所、法定登記地址及會議使用等)。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7月12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7月12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因無法事先得知本次交易起租日之折現率,故標的物一及二使用權資產總金額之估算基礎係以董事會決議日之假設基礎試算之,最終標的物一及二使用權資產總金額將依實際租賃期間之起迄日及當時折現率計算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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