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致董事會通過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10億元(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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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5)宏致-補充說明:本公司於113年5月10日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更新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及公司債受託人)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10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100仟元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100.5%~102%發行 7.發行期間:三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本公司銀行借款 11.承銷方式: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指定之委託代理機構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發行金額、發行條件、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訂定,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其他有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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