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達現增案股款催繳期間為113/12/2~114/1/2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576)逸達-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1.事實發生日: 113/11/29 2.公司名稱: 逸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 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3年11月29日截止,惟尚有部分認股人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 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3年12月2日至114年1月2日15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 尚未繳納股款之認股人,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駕臨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國外部及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亦得採金融機構匯款或ATM繳款(匯費和手續費由認股人自行負擔),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3) 催繳期間繳款之認股人,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並洽集保公司作業完備後,依認股人所認購之股數,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號。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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