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仲諒二審遭改判;中信金:支持同仁上訴
精實新聞 2013-06-03 07:53:53 記者 蕭燕翔 報導 紅火案二審宣判,前中信金(2891)副董事長辜仲諒遭改判9年8個月,且併科1.5億元罰金,對此,辜仲諒律師團表示,辜仲諒絕沒有操縱股價行為,將繼續上訴,爭取清白到底;中信金也發布聲明指出,紅火案中信金並未有所損失,支持相關同仁上訴,也相信司法終將還其公道。
針對台灣高等法院認定辜仲諒操縱股價、背信,並加重判刑,辜仲諒律師團發表相關聲明強調,紅火公司就是中信金的特殊目的公司(SPV),絕對不是所謂私人金庫,辜仲諒也絕對沒有從紅火公司拿過一毛錢。
律師團指出,中信金也沒有因為結構債的交易有任何損害,辜仲諒也絕對沒有操縱股價的行為,將繼續提起上訴,爭取清白到底。
另外,辜仲諒律師團對於第二審法院就辜仲諒被檢察官起訴的非常規交易、內線交易、洗錢等部分,維持第一審無罪判決,表示肯定。
中信金也發表聲明指出,相信幾位同仁的清白,且依據公司曾進行的內部調查,紅火公司為中信金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簡稱SPV),紅火公司出售結構債獲利約台幣10億元,也歸該金控所有,公司並未受到任何損失,且這幾位同仁也沒有任何所得。該公司支持同仁上訴,相信司法終將還其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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