閎暉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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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閎暉-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0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焦佑衡 (2)董事:華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法人董事代表人:陳錦惠 (4)董事: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法人董事代表人:宋明峰 (6)法人董事代表人:邱森彬 (7)獨立董事:蔡天俊 (8)獨立董事:嵇德斌 (9)獨立董事:陳逸民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第二○九條規定,經本公司113年6月4日股東常會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以上新任董事兼職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邱森彬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常州濱湖薄膜太陽能大棚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武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海湖路特1-3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太陽能發電設備設計製造與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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