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存託憑證(TDR),其發行公司公告並申報之年度(或半年度)財務報告符合應恢復融資融券交易之名單 臺灣證券交易所依據「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第4條及「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第22條及第23條規定,審核臺灣存託憑證(TDR),其發行公司公告並申報之年度(或半年度)財務報告,符合恢復融資融券交易之有價證券計有:晨訊科-DR(912000),並自本(113)年8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