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茂:公司接獲投保中心民事聲明上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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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5)中茂-公告本公司接獲投保中心民事聲明上訴狀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本公司、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下稱投保中心)、本公司前負責人徐○○、林○○律師(前副董事長張○○之遺產管理人)等27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原審案號:106年度金上字第12號 4.事實發生日:113/09/0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投保中心不服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金上字第12號判決,於法定期間內提起上訴。 6.處理過程:原告投保中心對106年度金上字第12號提出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靜待司法判決。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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