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商部:目標2045年減少1,120萬公噸碳排當量
越南政府於本(2024)年6月11日頒布第496/QD-TTg號決定有關消除與管理破壞臭氧層化學物質之國家計畫
根據越南工商部電子報報導,越南政府於本(6)月11日頒布第496/QD-TTg號決定,提出消除與管理破壞臭氧層化學物質之國家計畫,該計畫將依據蒙特婁議定書實施路線圖有效管理與消除破壞臭氧層與造成溫室效應之化學物質,設定2045年減少1,120萬公噸碳排當量之目標。 該國家計畫重點如次:
一、有關列管化學物質管理與消除:嚴格執行不生產、輸入、暫准通關、銷售含有氯溴甲烷CTC、CFC、哈龍(Halon)、HBFC、甲基氯仿、多元醇混合HCFC 141b與HCFC-141b之化學物質、產品、設備;自2040年起不輸出入其他HCFC物質;僅准輸入殺菌與出口產品檢疫用之溴化甲烷物質物質;逐漸減少HFC銷售量,並自2045年起維持在基礎銷售量的20%。
二、有關依據全球暖化潛勢(GWP)之含有HCFC與HFC的產品、設備管理:依本決定所訂之期程減少使用列管物質之產品、設備;改善使用列管物質之設備的平均能源效率,力爭2030年與2022年相較達成50%。
三、有關列管化學物質生命週期管理: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具備合格之文憑、證書;回收、保管、運輸、再利用、再生之列管化學物質應符合技術標準,倘再生後之物質未符合技術標準,將依規定處理、銷毀;推動列管物質再生與處理衍生之碳信用機制。
四、有關推動永續冷卻:研議有關減少都市熱島效應與抵抗極端高溫等要求,並列入國家及省級都市發展計畫,以及國家與地方氣候變遷因應行動計畫;在一級、二級都市區執行永續冷卻活動;新興旗艦建築工程應取得綠能工程、設計、營造與運作之能源效益工程等證書,增加都市居民之平均綠色面積;在都市區、居民住宅區、辦公大樓、商業與公共工程等擴大永續冷卻模式及冷卻服務經營模式。
越南政府為能達成上述目標,亦提出核心任務與解決方案,包括:(1)研擬、完善政策制度、(2)加強人才培訓、提高人力資源素質、(3)科技研發、(4)加強宣導與提高認知、(5)加強雙邊與多邊合作、籌措各種資源、(6)監督與檢討評估。(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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