錸寶董事會決議擬轉投資瀚泰能源,計7.5億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104)錸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轉投資瀚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瀚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瀚泰)普通股股權 依本公司113/2/29 董事會決議投資儲能櫃廠辦理,瀚泰為建置儲能櫃之公司 2.事實發生日:113/4/9~113/4/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本公司擬向永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7.5億元取得瀚泰100%股權,計60,000,000股,每股12.5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永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合約辦理。 本案之投資應於瀚泰完全取得符合政府法令之許可證及合約後始得啟動投資程序。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據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相關事宜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額度內全權處理之。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9.91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佔總資產比例:68.01% 佔業主權益比例:140.91% 營運資金數額:-154,836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投資儲能案場需求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4月9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4月9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立勳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甘逸偉會計師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全聯會一字第09800149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無 27.資金來源:現金增資及自有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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