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RQFII投資股票及股票類基金不得逾20%
精實新聞 2012-01-05 09:04:21 記者 余美慧 報導 大陸人行公布《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通知,規定試點機構在香港募集人民幣進行境內證券投資的資產配置應當符合的要求包括,在獲批的投資額度內,不超過募集規模20%的資金投資於股票及股票類基金,以及不少於募集規模80%的資金投資於固定收益證券,包括各類債券及固定收益類基金。另外,人行和大陸證監會可根據審慎監管的原則,對該投資比例做出調整。
通知中也要求,試點機構應選擇一家同時具有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托管人資格和銀行間債券市場結算代理人資格的境內商業銀行開立境外機構人民幣基本存款帳戶和境外機構人民幣專用存款帳戶;以及試點機構設立開放式基金,每檔開放式基金應單獨設立專用存款帳戶;試點機構不得開立一般存款帳戶、非臨時機構臨時存款帳戶。
同時,該辦法也要求托管及結算代理銀行在辦理試點機構投資結算業務時,應按照規定,切實履行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義務,防範利用試點機構投資進行洗錢、恐怖融資等違法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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