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昌董事會決議修訂112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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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8)禾昌-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112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1.事實發生日:112/10/31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2/03/07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第三條 員工資格條件及獲配數量: 二、實際得依本辦法被授與員工及可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將參酌績效表現、過去及預期整體貢獻、特殊功績、發展潛力、職稱、職等、年資等因素,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由董事長核訂後,提報董事會決議;惟具經理人身分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於發行前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非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及董事會通過。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於主管機關審核本發行案件過程中,主管機關審核要求修訂「112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第三條條文(原公告員工資格條件及獲配數量),修訂後之條文節錄如下: 第三條 員工資格條件及獲配數量: 二、實際得依本辦法被授與員工及可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將參酌績效表現、過去及預期整體貢獻、特殊功績、發展潛力、職稱、職等、年資等因素擬訂分配標準,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由董事長核訂後,提報董事會決議;惟具經理人身分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於發行前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非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及董事會通過。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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