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再生:就國防部阻撓改善且解約一事,公司已依法捍衛公司及股東權利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576)聯合再生-就立法院提案與媒體報導內容進行澄清與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11/22 2.公司名稱: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就立法院提案與媒體報導內容進行澄清與說明如下: 基於國家能源政策發展、本土製造鏈完整及再生能源產業永續發展,本公司依法於2018年申請並獲得國發基金管理會、耀華玻璃管委會挹注資金入股, 過程皆依法申請。 面臨全球能源市場變遷及台灣光電產業挑戰,本公司始終遵循中華民國法律,誠信、積極配合政策,致力於提升台灣能源產業的競爭力。 就國防部設備一事,於可能有爭議之24案中,本公司佔4案,且本公司發現後立即依契約並配合機關來函之要求處理,全力儘速改善,至於就國防部阻 撓改善且解約一事,本公司已依法、依約委請外部律師採取法律行動,以捍衛公司及股東權利,且已取得其中一案之暫時處分。 本公司積極朝向能源整合品牌的目標邁進,全面強化台灣能源供應鏈之韌性與優勢,為提升國家能源自主性及下一代創造更美好未來持續努力。 6.因應措施:特此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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