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達系統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及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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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99)普達系統-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及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翁宗斌 董事: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正強 獨立董事:吳森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113年6月18日股東常會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董事及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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