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發地產發行110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計10億元(補充)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9946)三發地產補充說明本公司於110年5月7日公告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三發地產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臺幣10億元整 4.每張面額:新臺幣100萬元 5.發行價格:以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五年 7.發行利率:固定年利率0.68%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12.承銷或代銷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華南銀行中崙分行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華南銀行中崙分行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0年12月8日公告有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總額調整為新台幣壹拾陸億元整,分別於110年12月23日核准櫃檯買賣110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新台幣陸億元整,及111年1月3日申報生效110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新台幣拾億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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