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頃發布政府機關新採購準則,以減少建築物隱含碳佔比
愛爾蘭企業貿易暨就業部,告布設計公共項目以及特別是採購水泥和混凝土產品時的新指導準則,該指導原則將確保政府部門及其機關採購的建設項目中採取一致作法來減少隱含碳(embodied carbon),即開採和生產建築材料相關的碳排放。該指導原則有四大方向,如(1)透過更好地設計、指定和管理現場產品,減少混凝土和水泥的使用;(2)指定低碳混凝土;(3)指定低碳水泥;(4)為大型基礎設施項目引進更全面的碳管理系統。
2022 年,愛爾蘭水泥業的碳排量約為 2.88 公噸,佔全國總排放量的 4.8%,此外,愛爾蘭工業碳排量約佔全國溫室氣體 (GHG) 排放量的 10%,根據部門排放上限(the Sectoral Emissions Ceilings),該部部長致力於 2025 年將工業排放量減少 20%,到 2030 年減少 35%。
根據公共部門氣候行動指令(The Public Sector Climate Action Mandate),政府機關致力於更完善地採購水泥和混凝土產品以及應用於更全面的建築項目,並釋出有利於低碳建築材料的市場訊號,政府同意的指導準則將向建築、混凝土和水泥行業發出明確訊息,即投資低碳產品和專案設計的急迫性。針對公共機構的指導原則是基於一專家報告(愛爾蘭公共採購減少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隱含碳),該報告是由跨部門水泥和建築業脫碳工作小組委託完成的,並於5月28日公布,
該指導準則將在未來幾週內提供予政府機關,2024 年 9 月後進行的新設計項目將遵循以下原則
• 政府機關在直接採購水泥或混凝土產品時應尋求符合 EN 15804 標準或同等標準的產品環境宣告(EPD)
• 政府機關在進行或採購建築專案時應遵循最佳碳管理設計方法,包括避免材料規格過高。
• 高碳 CEM I 水泥產品不應由政府機關採購,或用於公共建設項目,除非有技術論證。
• 政府機關採購的混凝土產品或在公共建築項目中使用的混凝土產品,包括澆置或預製產品,一般應規定至少 30% 的熟料替代量,與 IS EN 206 一致,除非有技術論證。
• 獲得超過 6000萬歐元財政資金採購的公共基礎設施(建築物以外之建築)應為其項目制定或採購全生命週期的溫室氣體排放(Whole Life-Cycle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評估,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獲得財政資金超過 1000萬歐元的專案應進行此類評估,低於此規模的項目也應考慮實施此評估。
• 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如果非住宅建築獲得超過 1000 萬歐元的財政資金,或住宅建築超過 6000萬歐元的財政資金,應根據愛爾蘭永續能源管理局(SEAI)於2025 年提供的技術指導原則進行或取得建築全生命週期的溫室氣體排放評估,低於此規模的項目也應考慮實施此評估。(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