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4172)因華-公告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
壹、本公司於民國112年6月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50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7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47898號函申報生效,並奉經濟部民國113年09月13日經授商字第113301565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並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自民國113年10月02日(星期三)於證券商營業處所正式興櫃買賣。
貳、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發行股份總額:普通股94,980,8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949,808,000元。
二、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1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000,000元。
三、累計發行股份總額:普通股95,080,8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950,808,000元。
四、獲配新股後,未符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一)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抵押、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二)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等事項,皆委託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既得條件達成前,應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並於獲配新股時,由獲配員工授權本公司代為簽訂、修訂信託有關合約。
(四)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符既得條件前,無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受配及現金增資之權利。
五、股票過戶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3432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
參、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訂於113年10月2日(星期三)起採無實體發行,並依本公司第112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信託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