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上限6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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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5)台灣大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2/24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得分次發行,發行總額不超過新台幣陸拾伍億元 5.每張面額: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決定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不超過十年為原則 8.發行利率:採固定利率或浮動利率發行均可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債務或支應社會責任投資計劃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決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決定 14.發行保證人:無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決定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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