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兩年後全面禁塑膠購物袋
紐森州長周日簽署一項禁止所有塑膠購物袋的新法律,加州雜貨店收銀台將不再提供「紙袋或塑膠袋」的選擇。
加州已經禁止在超市和其他商店使用薄塑膠購物袋,但購物者眼下仍可購買較厚的塑膠袋,這些塑膠袋被宣稱可重複使用和回收。
這項在參眾兩院分別提出的SB 1053和AB 2236法案法案於上月獲得州議員批准,獲州長簽署成為法律後,從2026年開始禁止使用所有類型的塑膠購物袋。
法案的作者之一州參議員布萊克斯皮爾(Catherine Blakespear)表示,人們沒有重複使用或回收任何塑膠袋。她指出,一項州研究發現,每人丟棄的塑膠購物袋數量,從2004年的每年8磅增至2021年的11磅。
民主黨籍的布萊克斯皮爾稱,十年前通過的塑膠袋禁令並沒有減少塑膠的整體使用,「我們確實正在用塑膠垃圾窒息我們的星球。」
非營利環保組織Oceana讚賞紐森簽署該法案,稱將「保護加州的海岸線、海洋生物和社區免受一次性購物塑膠袋的影響」。Oceana的反塑膠運動總監萊維特(Christy Leavitt)周日表示,雜貨店收銀台禁止使用一次性塑膠袋的新禁令,「鞏固了加州在應對全球塑膠污染危機方面的領導者地位」。
據環保倡導組織「美國環境研究及政策中心」(EARPC)稱,包括加州等12個州已經在全州範圍實施某種類型的塑膠袋禁令,並有28個州的數百個城市也制定自己的塑膠袋禁令。
加州議會早於2014年通過全州性的塑膠袋禁令SB 270法案,但當年法案允許食品雜貨店仍然提供塑膠袋,只要被認定是可重複使用和可回收的。加州公共利益研究團體(CPIRG)周日表示,新法終於實現了最初禁袋令的意圖。該組織的研究表明,較厚的塑膠袋佔比2014年至2021年被拋棄的塑料袋量近50%,顯見這些塑膠袋最終的命運大多並非被重複使用,而是遭到拋棄。
紐森於2007年擔任三藩市市長時,也曾簽署全國首個塑膠袋禁令。(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