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盛證券違反證券管理法令,遭糾正處分
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違反證券管理法令處分案
一、處分時間:110年09月13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日盛證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65條及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日盛證券辦理客戶投資風險屬性(KYC)評估作業,未對透過網路填具投資風險屬性異動之客戶,確實執行查證程序及留存紀錄,以及有營業員使用公司配置之內部網路位址替親屬申購基金等情事,顯示日盛證券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核已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規定。
五、處分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65條規定予以糾正處分。(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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