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銀理專盜領案 金管會裁罰3000萬元
MoneyDJ新聞 2021-07-22 16:52:25 記者 陳怡潔 報導 去(2020)年11月台新金(2887)旗下台新銀爆出一名理財專員挪用客戶資金高達3.47億元案,金管會今(22)日宣布對台新銀裁罰,重罰台新銀高達3,000萬元並予以糾正,創下史上最重裁罰金額。
金管會表示,今日通過對台新銀違反法令之裁罰處分案;台新銀理財專員涉挪用客戶款項、與客戶有異常資金往來及有不當業務行為,基於該行未就避免理專與客戶私下資金往來建置有效健全之關聯戶監控機制、未落實辦理認識客戶(KYC)程序及臨櫃交易確認機制,及理專獎金發放制度未妥適設計,易使業務人員有不當銷售行為等缺失,核有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違反銀行法、保險法相關規定及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金管會則依銀行法及保險法等相關法規核處台新銀罰鍰3,000萬元、糾正,並命令該行停止個人金融事業總處副執行長林員執行職務3個月,及停止該行西門分行、北大分行受理新客戶辦理保險代理業務3個月。
金管會並表示,為導正金融機構理專挪用客戶款項之情形,及避免影響社會對金融機構之信任,金管會已採取相關強化監理措施,並已依近年理專挪用客戶款項案件之態樣及金融檢查所發現缺失,陸續函請銀行公會研議改善措施,包括研議訂定疑似理專挪用客戶款項之態樣,以加強銀行預警功能,以及強化對帳單作業,從源頭減少舞弊可能等。
針對理專不當銷售行為部分,金管會將持續強化對銀行理專酬金制度及考核原則等相關內部規範之金融檢查,促使銀行自制度面考量客戶權益與銷售業績之衡平。另鑑於行為風險之降低,仰賴相關防弊措施外,仍有賴良好企業文化的形塑等整體性措施之配套,因此,金管會將持續督促金融機構董事會在形塑誠信企業文化方面扮演積極角色,精進問責機制、嚴明金融紀律及強化教育宣導,使相關制度能有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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