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泰新擬處分新北市三重區成功段「潤泰CITY PARK」建物及車位,估處分毛利合計231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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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5)潤泰新-公告擬處分新北市三重區成功段【潤泰CITY PARK】建物及車位予關係人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坐落新北市三重區成功段【潤泰CITY PARK】建物及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4/1/21~114/1/2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傅國珍:B1-21F 房地1戶:房屋面積50.34坪。 交易金額新台幣(以下同)49,070仟元(含稅)(約975仟元/坪); 車位1個:交易金額2,900仟元。(含稅) 趙心蒂:B2-21F 房地1戶:房屋面積28.53坪。 交易金額29,670仟元(含稅)(約1,040仟元/坪)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對象:傅國珍、趙心蒂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交易條件與非關係人相當,處分後可增加營業收入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傅國珍:預計處分毛利約14,725仟元。 趙心蒂:預計處分毛利約8,407仟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據付款明細表支付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參考市價並經雙方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交易條件與非關係人相當,處分後可增加營業收入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4年01月21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4年01月21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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