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對中國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樹脂反傾銷案發起反吸收調查
印度對中國大陸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樹脂反傾銷案發起反吸收調查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佈,印度商工部於2024年3月4日發佈公告,應印度國內企業提交申請,對原產自或進口自大陸的特性黏度≥0.72分升/克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樹脂(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resin having an intrinsicviscosity of 0.72 decilitres per gram or higher,簡稱PET樹脂)反傾銷案發起反吸收調查。審查進口自大陸生產商/出口商的涉案產品吸收反傾銷稅的存在和影響,並建議修改反傾銷稅的金額或形式。該次調查涉及大陸生產商萬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或浙江萬凱新材料有限公司(Wankai New Materials Co., Ltd. or Zhejiang Wankai New Materials Co., Ltd.)。涉案產品的印度海關稅則號列為39076110、39076190、39076930以及390769 90。該案吸收期為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30日(9個月)。
2019年10月1日,印度商工部發佈公告,應印度企業IVL Dhunseri Petrochem IndustriesPrivate Limited 和Reliance Industries Limited提交申請,對原產自或進口自大陸的特性黏度≥0.72分升/克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樹脂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2020年8月5日,印度商工部對該案作出反傾銷初裁,建議對涉案產品徵收臨時反傾銷稅,稅額為15.54至200.66美元/噸。涉案產品印度海關稅則號列為39076010、39076020(2017年2月2日之前使用該兩個海關稅則號列)、39076100、39076910(2017年2月2日之後為該兩個稅則號列)、39076190(2020年1月1日開始使用該海關稅則號列)。2020年12月28日,印度商工部對該案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建議對大陸涉案產品徵收反傾銷稅。2021年3月27日,印度財政部發佈第18/202 1-Customs (ADD) 通報,決定對大陸涉案產品徵收為期5年反傾銷稅,其中萬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為15.54美元/噸,其他大陸出口商為60.92至200.66美元/噸。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3月26日。(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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