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2-10-12 16:43:23 記者 余美慧 報導大陸商務部12日宣布,決定延長對原產於日本、新加坡、韓國、台灣和美國的進口氨綸反傾銷措施的實施期限。經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同意,大陸商務部決定自2012年10月13日起繼續對上述地區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5年。 大陸商務部表示,如果終止原反傾銷措施,原產於上述國家和地區的進口氨綸對中國大陸的傾銷有可能再度發生,進而損害中國大陸業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