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正制定涉及AI應用相關規範,最終版本2025年完成
加州規範AI隱私新法將於2025年出爐,近日通過部分條文對大企業影響尤深
一、加州隱私法(California Privacy Rights Act)已於2020年底正式實施,隱私保護署(Privacy Protection Agency)刻正制定其中涉及AI應用之相關規範,最終版本將於2025年完成。
二、該法中部分條文已於近日獲得通過,預期對年營收超過2,500萬美元之大企業影響尤鉅,新法將進一步保護企業員工、消費者和學生之個資與權益,重點如次:
(一)舉凡影響加州居民生計事項,如工作津貼、升降職與就業招募等個人職場資訊,以及住宅、保險、醫療和教育等領域個資運用方式之揭露,要求雇主與企業於使用AI輔助前,必先獲得當事人明確同意且不得歧視拒絕者,緩衝期為24個月。
(二)企業或雇主使用AI工具前,必須明確告知相關個人資訊的使用方式和預測評估的詳細過程,同時,第三方承包商亦可得知風險評估的相關細節。
三、總部設於加州的多家科技巨頭Amazon、Google、Meta曾對隱私保護署草擬有關條款表達不滿;非營利媒體CalMatters認為,由於新規規定更爲嚴格,勢將加劇渠等不滿情緒,然充分揭露乃避免濫用與歧視的必要解決之道。
四、然部分人士仍認為新規退讓過多,反對聲浪主要來自兩方,一為隱私權倡議團體,包括超過20個工會社團認為,新版不如加州勞工聯盟(California Labor Federation)與柏克萊加大Labor Center所提草案嚴謹,新版在必須取得當事人同意事項上予業者過多鑽漏洞機會。二為若干隱私保護署委員亦皆表達不同擔憂,包括漏洞明顯、定義過鬆及條文應當獲得全數同意方能納入草案。惟目前法規尚未定案,保護署訂於7月將再次表決,歐盟於數月内亦可望通過類似法規。(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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