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中國信託創業投資取得台北市南港區使用權資產,計約1552萬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91)中信金-代子公司中國信託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68號21樓、26樓、29樓部份辦公場地 2.事實發生日:112/12/28~112/12/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租賃面積: (1)不含傢俱之辦公空間:60.76坪 (2)含傢俱之辦公空間:170.42坪 (3)含傢俱之主管辦公空間:9.47坪 (4)不含傢俱之主管辦公空間:47.97坪 2.每單位價格: (1)不含傢俱之辦公空間,每坪租金每個月為新台幣2,200元 (2)含傢俱之辦公空間,每坪租金每個月為新台幣2,263元 (3)含傢俱之主管辦公空間,每坪租金每個月為新台幣2,320元 (4)不含傢俱之主管辦公空間,每坪租金每個月為新台幣2,200元 租金金額:每個月新台幣646,836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5,524,064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本次取得之使用權資產,業已於103年7月19日起承租,供營業使用,暫無搬遷考量。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付款條件:每三個月付一次,每次支付新台幣1,940,508元 租賃期間:113/1/1~114/12/31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參考不動產估價師估價報告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不動產估價師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高源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 (1)不含傢俱之辦公空間,每坪租金每個月為新台幣2,310元 (2)含傢俱之辦公空間,每坪租金每個月為新台幣2,373元 (3)含傢俱之主管辦公空間,每坪租金每個月為新台幣2,447元 (4)不含傢俱之主管辦公空間,每坪租金每個月為新台幣2,310元~2,331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陳碧源、邱義忠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8)宜縣估字第000020號、(108)宜縣估字第000042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續租辦公場地供營業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2年12月2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2年12月2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