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同意繼續調降加值型營業稅至8%
越南國會同意繼續調降加值型營業稅至8%
根據越南第十五屆國會第7次會期決議通過,同意對第43/2022/QH15號決議所規定之貨物、服務類項目繼續調降加值型營業稅至8%,據此,爰自本(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原來適用10%稅率之產品與服務項目均調降為8%,僅下列產品與服務項目除外:
電信、資訊技術; 金融、銀行、證券、保險; 房地產經營; 金屬與鑄造之金屬製品、礦物開採(未含煤炭開採)、焦炭、精煉油品、化工產品; 適用特別消費稅之產品與服務項目。(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