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笛森違反重大訊息規定,遭處以違約金3萬元
臺灣證券交易所對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違約金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591)買回庫藏股註銷減資、辦理減資變更登記完成及決議重要子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暨決議虧損撥補等案,經查分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11,36及14款情事,惟該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函知艾笛森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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