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加強信息揭露,現金分紅低於30%需附說明
精實新聞 2012-08-16 11:14:17 記者 顏廷容 報導 根據大陸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的《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指引(徵求意見稿)》中要求,大陸上市公司除了應該要制定現金分紅政策及決策程序,完善信息揭露及監督機制,引導投資者有回報預期及長期投資理念之外,並且強調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比例方面若是低於30%,則必須揭露原因。
《指引》指出,上市公司一般來說有4種股利政策可以選擇,分別為:固定金額政策;固定比率政策;超額股利政策;剩餘股利政策。而上市公司如何選擇最具有合理投資回報的政策,則是應考慮產業特點、發展,以及本身的獲利水準和資金需求等因素。
《指引》中強調,上市公司在年度報告期內有獲利盈利且累計未分配利潤為正,但是並未進行現金分紅或是擬分配之比例低於30%的公司,應該於通過年度報告的公告中詳細披露下列相關事項:未進行現金分紅或比例較低原因;未分配利潤用途及預計收益情況;董事會審議及表決情況;獨立董事對現金分紅政策的獨立意見。
另外,《指引》中也表示,預計將對於持續穩定發放現金分紅的上市公司族群,編製其專項指數以集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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