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對中國、馬來西亞、泰國之聚丙烯薄膜啟動反傾銷日落複審調查
越南對中國大陸等聚丙烯薄膜啟動反傾銷日落複審調查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佈,越南工貿部於2024年7月23日發佈第1945/QD至BCT號公告,對原產自大陸、馬來西亞和泰國的雙軸取向聚丙烯薄膜啟動反傾銷日落複審調查。涉案產品的越南稅則號列為3920.20.10和3920.20.91。
2019年8月5日,越南對原產自大陸、馬來西亞和泰國的雙軸取向聚丙烯薄膜啟動反傾銷調查。2020年7月20日,越南工貿部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決定自2020年7月23日起對大陸、馬來西亞和泰國涉案產品分別徵收9.05至23.71%、18.87至23.42%和17.30至20.35%反傾銷稅,有效期為五年。2021年9月27日,越南工貿部對該案啟動第一次期中複審調查。2022年7月15日,越南工貿部發佈第1403/QD至BCT號決議,對該案作出第一次期中複審終裁,決定調整部分涉案產品反傾銷稅,調整後的稅率如下,大陸為9.45%至23.71%、馬來西亞為18.87%至23.42%、泰國為17.30%至20.35%。(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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