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2012年政府採購預算擬30%留給中小企業
精實新聞 2012-01-02 11:26:22 記者 余美慧 報導 新華網自大陸財政部獲悉,財政部、工信部近日制定《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自今(2012)年起,各部委應預留年度政府採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對中小企業採購,其中,預留給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更不得低於60%。
根據辦法中指出,負責編製預算職責的大陸各部委,應加強政府採購計劃的編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業採購的具體方案,統籌確定對中小企業採購的項目。
辦法中也規定,大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中小企業自由進入本地區和本行業的政府採購市場,政府採購活動不得以註冊資本金、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稅額等供應商的規模條件對中小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辦法中並強調,對於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項目,採購人或者採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文件或者談判文件、詢價文件中作出規定,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至10%的扣除,用扣除後的價格參與評審,具體扣除比例由採購人或者採購代理機構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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