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瀚-創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534)正瀚-創-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1)吳正邦 (2)兆淞投資有限公司之代表人:葉維惇 (3)WEALTH MILESTONE INVESTMENT CORP.之代表人:邱兆宗 (4)傲士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周永銘 (5)Loveland Products Canada Inc.之代表人:Robert James Christopher Clayton 獨立董事: (1)邱永祥 (2)柳婉郁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表決贊成權數達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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