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汽車召回條例正式實施,罰金最高達上億RMB
精實新聞 2013-01-02 13:29:46 記者 余美慧 報導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導,大陸《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自2013年元旦起實施。業內認為,該條例的公布將促進車企的自覺性,主動召回將成為一種常態;近期,許多車企均趕在該條例實施之前,對旗下有缺陷的產品進行召回,以避免出現更大的損失。
根據該條例規定,生產者或經營者未停止生產銷售或進口缺陷汽車產品者、生產者經責令召回拒不召回者,將被處以缺陷汽車產品貨值金額1%以上、10%以下的罰款。意味著以往最高僅3萬元(人民幣,下同)的罰金,有可能升至億元級別,目前在大陸汽車市場,1%到10%的罰款金額已接近單車的平均利潤率。
據大陸國家質檢總局消息,北汽福田汽車去年底遞交召回報告,將召回357輛歐曼牽引車;除此之外,還有馬自達、鄭州宇通、上汽乘用車、一汽豐田、上海通用、賓士和斯巴魯(Subaru)等15起召回案,共計召回近60萬輛。
業界人士認為,隨著大陸市場進入微成長階段,市場整體競爭加劇,負責的售後服務表現將使企業具備更大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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