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新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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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力新-公告本公司一一三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 台灣網通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鑫阿波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雲琴 台灣網通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和順 獨立董事: 黃彥豪 陳宗逸 陳厚典 王益道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次股東常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李雲琴 董事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力新國際(西安)科技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牙得安(南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力新國際(西安)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市高新開發區科技二路68號西安軟件園漢韻閣A202
牙得安(南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高科路1號B8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力新國際(西安)科技有限公司 電腦軟體程式之產銷業務
牙得安(南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口腔護理保健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皆屬本公司持股100%之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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