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米醫材董事會決議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減資0.01024%,基準日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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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2)奈米醫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暨訂定減資基準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1/09 2.減資緣由:因有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將其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並辦理註銷。 3.減資金額:35,000元 4.消除股份:3,500股 5.減資比率:0.01024% 6.減資後股本:34,160,400股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2/11/16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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