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德「南港台電都更案」新建工程委託根基承造,計約15.9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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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冠德-本公司「南港台電都更案」新建工程委託根基營造(股)公司承造事宜
1.契約種類:工程契約 2.事實發生日:113/5/10~113/5/10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本案工程費用為台幣215,737元(未稅)/坪,分階段發包,第一階段發包假設及基礎工程 契約總金額:預估總額為1,599,016,141元整(未稅) 契約起迄日期:自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中鼎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京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中鼎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簡武池 京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王富生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簡武池-(100)北市估字第000172號 王富生-(100)中市地估字第000014號 8.取得之具體目的:興建辦公及住宅大樓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05月10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05月10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1.本案分階段發包,113.5.10董事會通過為第一階假設及基工程 2.鑑價報告之金額係本案全部工程造價 3.以上金額皆未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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