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擬申請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上限1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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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2)第一金-公告本公司擬申請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22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是 4.發行總額:發行總金額上限新臺幣壹佰億元整,發行額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兩年內有效。 5.每張面額:依市場狀況決定之。 6.發行價格:依面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以不超過十年(含十年)為原則。 8.發行利率:視市場情況決定之。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所發行之商業本票。 11.承銷方式: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13.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公司債於向主管機關申報發行生效後,得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為櫃檯買賣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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