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司特董事會決議初上櫃前現增339.8萬股,每股暫定1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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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94)衛司特-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股票上櫃前之公開承銷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1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398,000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33,980,000元 6.發行價格:發行價格暫定以每股新臺幣102元溢價發行,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於實際辦理公開銷售前,依當時市場狀況及承銷方式洽推薦證券商協調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509,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2,889,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於111年6月29日之股東常會決議,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全數提撥辦理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由原股東優先認購之規定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承銷價格)、發行條件、募集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經核准發行後訂定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期間等之議定、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及其他相關事宜,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宜,或因應主管機關之核定內容、法令變更及基於管理評估或客觀條件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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