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全球競爭力台灣排第 12,國發會:人力資本退步
瑞士世界經濟論壇 9 日公布全球競爭力報告,台灣排全球第 12,亞洲第 4 強,不但總體經濟穩定,且與德國、美國及瑞士等為全球 4 大創新國。
世界經濟論壇(WEF) 2019 年全球競爭力報告,共評比了 141 個經濟體,全球前 5 強依序為新加坡、美國、香港、荷蘭及瑞士,台灣則去年上升一名至全球第 12,而亞太排名則為第 4,僅次於新加坡。且今年仍然與德國、美國、瑞士續居 4 大創新國。
WEF 曾強調,在評比項目中,各國「創新能力」普遍表現較差,只有德國、美國、瑞士和台灣 4 個國家是「超級創新國」(Super innovators),分數遠高於其他國家。台灣在專利權數量、產業群聚完善普遍程度等指標高居第一。勞動力多樣化排第 4,而研發支出占 GDP 之比重也僅排第 5。
不過在創新評比中,開辦新事業需要的天數及破產法規架構等都有待加強。國發會主委陳美伶指出,理論上創業應該朝一站式服務發展,但可能需要修改公司法來配合。而破產法方面,國發會也將針對新創退場,傾提供更多出場管道,如併購、整併等途徑。
此外,雇用外籍勞工不易、以及受中等及高等教育者具備企業所需技能的程度、教學創意與啟發式程度等,也都是台灣弱項。國發會則表示,台灣在國際攬才和解決學用落差方面仍有改善空間。去年已提出「新經濟移民法草案」,正待立院處理。
陳美伶也坦承,台灣在「人力資本」大類下的中項「技能」開始退步已從去年第 21 名下滑至第 23名,反映了台灣長期以來學用落差、教育體制結構有問題。雖然政府已針對需求面提出做法,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等都開始推人才平台,但供給面仍待加強,避免讓企業抱怨學校訓練出的人才不能用。
目前台灣在總體經濟面相當穩定,通膨維持及政府債務管理表現都持續表現良好。但包括法律效率、政府應對變遷效率、平均關稅稅率、關稅複雜度等項目,都排名在全球 50 名之後,顯示政府行政也仍需加強。(本文由科技新報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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