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政府有條件更新澳洲萊納斯稀土廠營運執照至2026年3月
澳洲稀土生產商萊納斯(Lynas)甫於本(2023)年10月20日宣布將暫時結束馬來西亞所有業務。言猶在耳,馬國政府於10月24日宣布決定有條件更新其馬國營運執照,直至2026年3月。
馬國科學、工藝暨創新部(簡稱科藝部)部長鄭立慷表示,馬國原子能執照局(AELB)已更新萊納斯公司營運執照之條件,允許該公司進口含有天然輻射稀土精礦與進行分解和洗滌(C&L),直至執照2026年3月屆滿。前述條件之前提為須確保水瀝濾淨化固體(WLP)廢料之輻射性低於1bq/g。
馬國原子能執照局係依據實驗室層面之初步研究結果作出該項決定。該研究結果顯示,可從WLP廢料中提取含有放射性的釷(Thorium),直至該廢料成為無需受「1984年原子能執照法令」所管制之列管廢料。
馬國科藝部認為,隨著這項進展,相關運作符合法令管制且保護人民之利益,使馬國可吸引數十億馬幣(2.1億美元以上)稀土產業之外資,以支持高技術先進材料製造業。
馬國原子能執照局決定更新萊納斯廠的營運執照條件,並透過由當地專家所領導之研發計畫,此確保WLP廢料輻射性低於1bq/g。目前,馬國萊納斯廠的WLP廢料輻射性為5~6bq/g,而任何輻射性達1bq/g之廢料,皆受到原子能執照局所管制。
此前,馬國科藝部透過原子能執照局對萊納斯廠實施4項限制,包括自2024年1月1日起,禁止萊納斯進口稀土原料和進行分解及洗滌。該部當時作出該項考慮主因不允許萊納斯繼續在馬國境內囤積超過100萬公噸輻射性廢料,並須尋求解決方案。
目前萊納斯仍需根據原有執照更新條件,即興建永久廢料儲存設施(PDF)以儲存現有之輻射廢料,並提供總收入1%之款項作為研發資金。(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