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肯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發行普通股,上限2500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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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0)力肯-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3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未定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本公司擬發行新股上限25,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合計總面額上限新台幣250,000仟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未定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未定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與募集金額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授權董事長視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之10%~15%。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份總數之10%。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增資發行股份總數之75%-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冊記載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及原股東若有放棄認購之股份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或因應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計畫、發行程序及相關事項,包括但不限於議定發行價格、實際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畫所需總金額、資金運用計畫、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增資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簽署並交付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契約及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之指示、基於營運評估、因市場狀況需要或因應客觀環境變更,而有修正之必要時,亦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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