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9起虹光續列變更併採分盤集合競價、康控-KY取消分盤集合競價惟仍續列變更
上市公司113年第3季財報形式審閱結果處置情形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經形式審閱上市公司(除金控公司計14家申報期限至113年11月29日外)113年第3季財務報告之相關處置如后,證交所並已公告自113年11月19日起執行處置措施:
四、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加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虹光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號:2380)前因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嗣查該公司最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核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加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五、取消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仍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英屬開曼群島商康而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號:4943)前因有同細則第49條之1第1項第1、3款及第49條之3第1項第4款規定之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在案,嗣查該公司最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不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且會計師出具已無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核閱報告,核已符合同細則第49條之3第2項第4款及第49條之1第2項第3款規定,且無其他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情事,惟尚未符合同細則第49條之1第2項第1款規定,取消其上市有價證券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仍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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