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士110年現增之募集資金用途部份計畫變更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529)樂士-公告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之募集資金用途部份計畫變更。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1/04/22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0/06/23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為擴大並提前本次現金增資之投資效益。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變更前資金計畫:投資本公司自建太陽能電廠:504,000仟元 變更後資金計畫:投資本公司自建太陽能電廠:334,000仟元 (修正完成日期112年第4季,原為111年第3季) 投資子公司森欣能源自建太陽能電廠:100,000仟元(110年第4季) 投資子公司森欣能源自建太陽能電廠:70,000仟元(111年第2季) 6.預計執行進度:111年第2季 7.預計完成日期:111年第2季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除原計畫之效益外,可再增加子公司森欣能源投資自建之花蓮縣所屬學校裝置太陽能光電發電標案完成後約18M之售電收入效益。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除原計畫之效益外,可增加子公司森欣能源自建之花蓮縣所屬學校裝置太陽能光電發電標案約18M之售電收入效益,使資金之效益提前。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對股東權益具正向效益。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除原計畫之效益外,可增加子公司森欣能源自建之花蓮縣所屬學校裝置太陽能光電發電標案約18M之售電收入效益,使資金之效益提前。 將募集資金做更有效的運用,其資金運用計畫及預定運用進度應屬合理。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提報民國111年股東會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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