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70億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045)台灣大-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9/12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新台幣70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100%~101%發行 7.發行期間:五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債務 11.承銷方式: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未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准證券主管機關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准證券主管機關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准證券主管機關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准相關主管機關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准相關主管機關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有關之發行條件、發行及轉辦辦法之訂定,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本案展延或撤銷及其他等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員全權處理之。 (2)為配合本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之發行作業,擬請授權董事長或指定之人員核可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3)本次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如有未盡事宜,擬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員全權處理之。
|